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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模擬圖.jpg   

府都新字第09931011000號

 

戴淑珍.jpg  

  

核准函2.JPG (核准函共2頁)

 

壹、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更新單元位置座落於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4巷以東、羅斯福路三段以西、羅斯福路三段240巷以南、羅斯福路三段244巷以北所圍街廓之西側,周邊包含台灣大學、文盛公園、溫州公園、水源市場等多處公共設施及機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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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位置示意圖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案更新單元座落於臺北市政府於民國98年7月10日府都新字第09802847200號公告「劃定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一小段558地號等8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範圍內。

本案更新單元範圍之土地為中正區福和段一小段558-0、562-0、563-0、567-0、570-0、572-0、576-0、577-0(部分)地號等8筆土地,面積為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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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地籍套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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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地形套繪圖

三、實施者、規劃單位介紹
(一)申 請 人:戴淑珍女士。
(二)預定實施者: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築規劃:黃翔龍建築師事務所。
(四)都更規劃: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四、案件申辦進度
(一)事業概要核定:
已核准(
府都新字第09931011000號)。

貳、獎勵容積申請
一、法令依據
(一)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本案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4 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 條等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二)增設公用停車空間容積獎勵

二、申請獎勵容積 

擬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1178.3㎡ (29.11%)、增設公用停車空間容積獎勵420.00㎡ (10.38%),總計1598.3㎡ (39.49%),實際容積獎勵額度應以未來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參、建築規劃設計
一、建築物配置、量體、造型、色彩

本案更新後規劃暫擬興建RC 造之建築物,二棟五併,A 棟地上11 層、B 棟地上10 層
,地下3 層,之集合住宅建築物。
(一)量體配置配合基地特性及周圍道路現況來進行整體規劃,並遵守人車系統分離之規劃原則,以達到最精簡且順暢的車行系統、最自由且安全的人行動線,以及最輕微的環境衝擊等目標。

1層平面圖(990726new).jpg

一樓配置圖

(二)基地建築物量體之配置,配合基地方整特性及周圍道路現況來進行整體規劃:量體設計以方型交錯配置,避免單調量體設計;建築物造型分為底層部、中高層部及頂層部三部份規劃,立面則以線腳表現分割,使立面不單調;本案建築物色彩採用溫暖色系,達到視覺舒緩性;座落方向採坐北朝南配置,四周留設空地,創造活潑街道景觀。

簡報用3D-B.jpg

入口示意.jpg

屋突示意.jpg

陽台示意.jpg

視覺模擬圖

二、人車動線設計原則

基地人、車動線系統之配置,配合基地方整特性及周圍道路現況來進行整體規劃,本案並遵守人車系統分離之出入口及動線分開設置規劃原則,以達到最精簡且順暢的車行系統、最自由且安全的人行動線,以及最輕微的環境衝擊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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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景觀設計規劃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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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災與逃生避難計畫

本區留設較大之空地比及綠化空地,以及沿街設置2~4公尺人行步道系統,可充分提供緊急避難動線之需。綠地空地之留設,使空地綠地環繞於建築物周圍構成防火區劃,增強火災的區隔性,與災害時避難通路的流暢性,可形成完整之防災避難區劃,以強化本區都市防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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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分攤

一、實施方式
本案係由更新單元內之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發起,未來擬採「重建」方式處理,並委託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並於原址重建集合住宅、相關公共設施等。並預定由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案後續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者。
二、有關費用之分攤
本事業計畫擬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未來實施者所投入之共同負擔費用,將由更新單元內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計算其負擔比例,以現金給付或以其所持有之土地或建築物折價抵付與實施者。

伍、拆遷安置計畫

一、拆遷補償費用

關於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費暫依98年6月30日修正之『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以下簡稱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之重建單價計算。本更新單元內之合法建築物面積共1,077.263坪,補償單價依估價師鑑價61,322元/坪,總計拆遷補償費為1077.263*61322=66,059,922元,詳表14-2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費用明細,將提列至共同負擔。

本更新單元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時之拆遷補償費用之檢討仍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辦理。

補償金之發放時程,依據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0條: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其補償金額扣除預估本條例第36條第2項代為拆除或遷移費用之餘額,實施者應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十五日內發給之。預計發放時程為一個月,拒領、不能受領者或補償人所在地不明者,依法提存。發放完畢後且於預定公告拆遷日起30日內完成地上物騰空拆除作業。

二、拆遷安置費用
本案更新期間擬採所有權人自行異地安置,更新後依權利變換選屋分配結果採原地安置。於更新期間預定實施者將發放拆遷安置費,概要階段暫以附近租金行情調查及「崔媽媽基金會」所統計之「2010年度各(行政區)各季租金統計」為拆遷安置費用提列標準,每坪約754元。預計發放時程為30個月。總計安置費為1,077.263×754×30=24,367,689元,詳表14-3合法建築物拆遷安置費用明細,費用提列至共同負擔。

陸、財務計畫

一、成本說明
本計畫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土地面積總計為1,800.0㎡(約544.5坪),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依據目前市場狀況,初步推估本計畫更新單元內土地每坪約為1,400,000元,因此,土地價值(土地成本)為762,300,000元。
二、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本都市更新事業未來如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其更新成本不含用地成本,依都市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可分成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及管理費用等項目。本案共同負擔總額為915,342,224元。

柒、實施進度

預計自民國99 年7 月至民國104 年2月完成,即56 個月(約4 年半)完成。本預計時間為預估時間,將依實際情形調整。

捌、公聽會會議紀錄

一、事業概要案-公聽會記錄回應綜理表
開會時間: 民國99 年5 月29 日(星期六) 上午10 時
開會地點: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01號 (古亭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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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法令諮詢

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園地』。
http://www.uro.taipei.gov.tw/

拾、聯絡方式

一、實施者
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都市更新開發專員:簡佑庭小姐
聯絡電話:(02)5580-0777 分機141

二、規劃單位
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林韻茹小姐
聯絡電話: (02)2231-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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