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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新字第09931798700號

 

吳淑貞1.jpg  

 

 

萬華莒光段更新事業概要核准函-1000315_Page_2.jpg

核准函(共2頁)

壹、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11巷以東、興寧街以西、艋舺大道以南、興寧街66巷2弄以北所圍街廓之北側,周邊包含華江高中、萬華國中、龍山寺公園、萬華火車站等多處學校及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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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位置示意圖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更新單元座落於臺北市政府於民國98年10月20日府都新字第09804329500號公告「劃定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三小段155地號等7筆土地為更新單元」範圍內。

本案都市更新範圍之土地為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三小段155-0、158-0、159-2、160-0、161-0、159-0(部分)、240-12(部分)地號等7筆土地,面積為1,6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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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地籍套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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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地形套繪圖

三、實施者、規劃單位介紹
(一)申 請 人:邵中南先生。
(二)預定實施者:德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築規劃:黃翔龍建築師事務所。
(四)都更規劃: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四、案件申辦進度
更新事業概要已於100.03.15核定。
核准文號:府都新字第09931798700號

 

貳、獎勵容積申請

一、法令依據

(一)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本案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4 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 條等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二、申請獎勵容積 
擬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1086.88㎡ (28.57%),實際容積獎勵額度應以未來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參、建築規劃設計

一、建築物配置、量體、造型、色彩
本案更新後規劃暫擬興建RC 造之建築物,一棟四併(地上14 層、地下3層)之集合住宅建築物。
(一)量體配置配合基地特性及周圍道路現況來進行整體規劃,並遵守人車系統分離之規劃原則,以達到最精簡且順暢的車行系統、最自由且安全的人行動線,以及最輕微的環境衝擊等目標。

 

 

1F平面圖上色.jpg

一樓配置圖

(二)配合基地方整形狀,計畫道路系統及四周環境外部空間架構,建築物採方形量體配置;主體建築物四周留設空地,使空間最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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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6135_草圖 990831 立面圖.jpg

二、人車動線設計原則

車道出入口配合基地現況配置,採人車分離原則,以達到人、車之動線及出入口分開設置,儘量減少相互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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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景觀植栽設計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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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災與逃生避難計畫
本區留設較大之空地比及綠化空地,以及沿街設置4~6公尺人行步道系統,可充分提供緊急避難動線之需。綠地空地之留設,使空地綠地環繞於建築物周圍構成防火區劃,增強火災的區隔性,與災害時避難通路的流暢性,可形成完整之防災避難區劃,以強化本區都市防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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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分攤

一、實施方式

本案係由更新單元內之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發起,未來擬採「重建」方式處理,並委託德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並於原址重建集合住宅、相關公共設施等。
二、有關費用之分攤
本事業計畫擬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未來實施者所投入之共同負擔費用,將由更新單元內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計算其負擔比例,以現金給付或以其所持有之土地或建築物折價抵付與實施者。


伍、拆遷安置計畫

一、拆遷補償費用

關於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費暫依98年6月30日修正之『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以下簡稱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之重建單價計算。本更新單元內之合法建築物面積共651.0163坪,補償單價依估價師鑑價50,000元/坪,總計拆遷補償費為651.0163*50000=32,550,815元。本更新單元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時之拆遷補償費用之檢討仍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辦理。

二、拆遷安置費用
本案更新期間擬採所有權人自行異地安置,更新後依權利變換選屋分配結果採原地安置。於更新期間預定實施者將發放拆遷安置費,概要階段暫以附近租金行情調查及「崔媽媽基金會」所統計之「2010年度各(行政區)各季租金統計」為拆遷安置費用提列標準,每坪約600元。預計發放時程為30個月。總計安置費為651.0163*600=11,718,293元,詳表14-3合法建築物拆遷安置費用明細,費用提列至共同負擔。


陸、財務計畫

一、成本說明

本計畫未來將依法委託三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查估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建築物價值,並且其他各項成本也將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作業相關規範彙編」之規定辦理,本階段所提供各項成本、費用及收益等金額僅概估值,以實際本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委員會核准後公告為準。

二、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本都市更新事業未來如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其更新成本不含用地成本,依都市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可分成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及管理費用等項目。本案共同負擔總額為615,789,424元。


柒、實施進度
預計自民國99 年9 月至民國104 年 3 月完成,即56 個月(約4 年半)完成。本預計時間為預估時間,將依實際情形調整。

捌、公聽會會議記錄
一、事業概要案-公聽會記錄回應綜理表
開會時間: 民國99 年9 月 4 日(星期六) 下午 2 時 30分
開會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01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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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法令諮詢
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園地』。
http://www.uro.taipei.gov.tw/

拾、聯絡方式
一、實施者
德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都市更新開發專員:林權利先生
聯絡電話:0936035163
二、規劃單位
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林韻茹小姐
聯絡電話: (02)2231-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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