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視圖.jpg     
101.6.4 府都新字第10032231900 號


 1010604概要核准函_Page_1   
本案已於101年6月4日取得概要核准函(共二頁)


壹、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信義路二段243 巷、新生南路一段70 巷、連雲街所圍街廓之東側。
本更新單元劃定基準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 條第1 項第3 款「街廓內鄰接二條以上之計畫道路,面積大於該街廓四分之一,且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

更新單元位置示意圖.png  
更新單元位置示意圖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二段、信義路二段243 巷、新生南路一段170 巷、連雲街所圍街廓之東側。
範圍包括臺北市中正區臨沂段三小段414-0、414-1、415-0、415-1、416-0、416-1、417-0、417-2、418-0、419-0、420-0 地號等11 筆土地,土地總面積為1,508 平方公尺。
更新單元範圍圖.png    

新單元地籍套繪圖

更新單元地籍套繪圖.png  

更新單元地形套繪圖

 三、實施者、規劃單位介紹
(一)申 請 人:李素惠女士。 
(二)預定實施者: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築規劃:黃翔龍建築師事務所。 
(
四)都更規劃: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四、案件申辦進度
(一)事業概要核定:
已核准(
府都新字第10032231900號)。

貳、獎勵容積申請

一、法令依據 

(一)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本案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4 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 條等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二) 申請獎勵容積

本案擬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面積總計為1,893.18 ㎡,為法定基準容積之25.82%。。 

參、建築規劃設計

本案設計已充分考量與鄰近地區建築物之量體、造型、色彩、座落方位之相互調和、無障礙環境、都市防災。對於都市環境品質、無障礙環境、都市景觀、都市防災、都市生態具有正面貢獻,且設計內容標準高於都市計畫、消防、建築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一、設計目標及構想

(一)申請基地南側臨信義路二段沿街面留設8 公尺寬開放空間,東側臨信義路二段243 巷沿街面留設3.64 公尺寬人行步道或騎樓,北側鄰新生南路一段170 巷留設6 公尺寬人行步道,除提供行人優質之徒步休憩空間外,亦增加都市景觀視野之開闊性。

(二)規劃綠化植栽景觀及適宜之照明,創造親和性之鄰里空間。

一樓配置圖.png  

一樓配置圖

二、建築物之量體、造型、色彩、座落方位

(一)建築物配合退縮留設露台及空中屋頂花園。

(二)屋頂的造型立體設計配合屋頂花園的綠化;立面採大面窗,低台度設計;每間居室有良好的通風採光;低樓層採基座方式處理,搭配綠化景觀。

(三)色彩朝暖色系規劃搭配整體造型表現出本案建築的獨特風格。

(四)建築南北座向配置。

府視圖.jpg  

視覺模擬圖

三、人車動線設計原則

(一)機能分區:住宅及商店明確區分

二)動線系統:人車分流,完整步道系統

(三)住宅大廳及公共設施與庭院結合。

四)店舖與外部開放空間形成連續性商店街。

人車動線設計.png  
人車動線示意圖

四、景觀植栽初步構想

(一) 建築景觀綠化立體化。

(二) 結合活動空間與景觀元素。

(三) 充分考量無障礙環境設施。

(四) 整合空間、植栽、舖面、照明、街道傢俱等設施。

景觀設計原則.png  

景觀構想示意圖

四、防災與逃生避難計畫

一)主要避難道路

以道路寬度30 公尺以上之主要聯外道路,並考量延續通達各區域之道路為第一層之緊急道路,目前更新單元南側之40 公尺信義路寬度大於30 公尺,規劃為緊急疏散之

避難道路,並作為消防及便利車輛運送物資至各防災據點。

(二)次要避難道路

基地東側之14 公尺信義路二段243 巷及西側之11M 連雲街大於8M 通行寬度,已達災害時逃生及消防車輛使用。

防災逃生計畫.png  

防災路線示意圖

肆、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分攤

一、實施方式

本案未來擬採「重建」方式處理,並委託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並預定由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案後續都

更新事業之實施者。

二、有關費用分擔

本案擬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並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計算共同負擔費用,由實施者先行支付後,再由權利變換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權利價值

比例共同負擔,並以權利變換後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折價抵付,其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因折價抵付致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時,得改以現金繳納。

伍、拆遷安置計畫

有關本案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費未來依實際提列金額並經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結果為準。

陸、財務計畫 

一 土地成本

本計畫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土地面積為1,508 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原屬第二種商業區)、第三種商業區(原屬第三種住宅區),依據估價師提供之數據,本計畫更新單元內之土地每平方公尺平均約為1,694,000 元,因此土地成本約為1,508×1,694,000=2,554,552,000 元。

二 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本都市更新事業未來擬採如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其更新成本不含用地成本,依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辦理都市更新所需費用包含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稅捐、管理費用、容積移轉費用、都市計畫變更負擔費用等項目。本案共同負擔總額約為1,741,420,266 元。

柒、實施進

預計自民國2011年9月 起算56 個月(約4年半)完成。本預計時間為預估時間,將依實際情形調整。

捌、公聽會會議記錄

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  黃志弘委員

依照都市更新相關法規,公聽會需邀請專家學者出席公聽會,本人也就是代表專家學者及委員身份出席,就今天會議需要注意的事情給予提醒並將地主們所提出的問題但回委員會,並於日後審議提供委員會做參考。都市更新的好處在於可向政府爭取獎勵容積,日後透過銷售獎勵容積後增加的坪數,來抵付工程款,減輕地主負擔。(略)

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  蘇瑛敏委員

容積率實施後,四五樓以上的房子要自行改建,其實困難度很高,因為改建後的容積都比現住的容積小,分回來的房子坪數就會比原來的小很多,因此參與都市更新應該是對住戶權益最大的保障。本案規劃單位提供的資料其實非常充足,連同後續建築規劃都已經在概要階段向地主提出並說明。(略)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委託臺北市都市更新學會  顧郁珊小姐

本案目前的程序在概要階段,今天開完概要公聽會後,規劃單位會把地主提出的問題彙整做成會議紀錄後,檢送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申請核准,後續會有事業計畫階段及權利變換階段,也會辦理公聽會、公開展覽及公辦公聽會,之後本案會送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查,確定容積獎勵及本案計畫內容。

玖、法令諮詢

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園地』。 網址 http://www.uro.taipei.gov.tw/

拾、聯絡方式

一、實施者 
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二、規劃單位 
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劉玉霜小姐 
聯絡電話: (02)2231-776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Y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