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1.JPG  封面圖2.JPG  

壹、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大安區錦安里永康街以東、金華街164巷以西、金華街以南及永康街61巷以北所圍街廓範圍內東側(詳圖2-12-2),屬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10218日府都新字第10132005400號函核准之「劃定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502地號等7筆土地為更新單元」範圍內。

更新單元示意圖.JPG  

更新單元示意圖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案更新單元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劃定,劃定時共7筆地號,土地總面積為1268㎡,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本案更新單元鄰地金華段二小段501504510510-1511512513514地號等8筆土地,其建物皆已建築完成且達更新年期,經召開鄰地協調會後,並無積極參與更新之意願,故未納入更新單元範圍內。本更新單元範圍包括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502503505506507508509地號等7筆土地。 

更新單元範圍圖.JPG  

更新單元範圍圖

地形套繪圖.JPG  

 更新單元地形套繪圖

三、實施者、規劃單位簡介

(一)實施者: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築規劃:黃翔龍建築師事務所。 

(三)都更規劃: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四、案件申辦進度

(一)事業計畫送件:102.07.04

 

貳、獎勵容積申請 :

 一、法令依據

 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44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二、申請獎勵容積:

 本案擬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面積總計為1146.42㎡,為法定基準容積之40.18%,詳細申請項目及面積,請參見表10-1事業計畫申請容積獎勵項目表說明。

獎勵容積.JPG    

 申請獎勵容積項目表

 參、建築規劃設計:

 一、建築物配置、量體、造型、色彩

本案建築規劃為地上建築物13層、屋突3層,總高度約46.4公尺之量體,設計上首要考量建築量體對都市街道視覺及當地環境之影響。

(一)量體設計原則

1.整體設計思維以現代風格設計並藉由大型垂直框架削弱建築物厚重感,同時表現簡單俐落為主要訴求。

2.運用大片垂直開窗規劃之設計手法,與整體建築完整面形成對比,構成具雕塑感與立體感的意象。

 (二)立面造形原則

本案位於金華街上,造型原則以呼應本區環境價值為目標,使人車視覺經過此處能感受到設計所圍塑之簡單素雅帶來的氛圍。

1.以大型框架建構出建築物主要量體,結合石材圍塑立面,建築物紋理之運用搭配建築細部之現代風格元素,表現整體的氣息。

2.北向立面為主要開窗面,面向主要道路金華街,建築物量體表現完整但不厚重,搭配陽台造型,展現正面的架式,讓行走於街道的人們及行經車輛感受到建築的氣勢與設計的細膩。

3.立面臨街面之基座,以簡單立柱設計手法保留街道空間之延續性,留出寬闊的人行步道及活動休憩廣場,視覺上也不影響整體框架的意象。

4.鋁板造型表現輕盈的律動,減少量體厚實感,藉此發展建築之自明性,配合玻璃陽台造型增加建築的層次感也感覺更加輕巧。

5.本案外觀之現代風格元素以簡單線條為訴求,並為本案增添環境更新的獨特色彩。

 (三)建材與色彩計畫

本案整體主要色彩以中高彩度、中明度為本案建材與色彩計畫之主要方向為當地環境注入新的活力:

   1.本案主要以米白系構架與深咖啡色系磁磚與現代風格互相呼應,並透過層次設計強調素雅的質感。

   2.深凹窗之住戶外牆強調垂直元素,以達成量體之輕量化。

   3.住戶之玻璃採用茶色色板玻璃,強化建築之大窗語彙並減少輻射熱的穿透,以利節能。

   4.陽台主要以微反射玻璃反映天空及週遭景物,以虛實互相搭配,柔化陽台的輪廓,以光帶和暖色系色調帶給行人視覺的焦點。

   5.建築夜間景觀計畫:

本案建築藉由光詮釋出屬於當地歷史的價值。繪光藝術的意境,使夜的寧靜、光的映襯,沈潛於建築層次序列之間。使建築物如藝術品般點亮沉睡中的歷史意境展現城市焦點及夜裡的璀璨。

     都市尺度: 1.創造建物天際線。

                       2.建立與都市背景的立體關係。

                       3.強化周遭視覺的之焦點關係。

     街道尺度: 1.窗框兩側窄角投射燈描錠建築物垂直感。

                       2.點燈描繪建築細節語彙。

     行人尺度: 1.強化沿街立面夜間序列感。

                       2.雕塑建築簡單與均衡美感。

 

(四)座落方位

 

     本案座落方位為坐南朝北三面臨路,因此東西向開窗面將有日曬之課題需思考,故以深凹窗及退縮等方式形成陰影調節陽光入射量。

 

 

東向立面建材色彩圖

 

東向立面.JPG  

 西向立面建材色彩圖

西向立面.JPG  

 

 南向立面建材色彩圖

南向立面.JPG  

 

北向立面建材色彩圖 

北向立面.JPG  

(五)人車出入動線計畫  

 人車動線示意圖

人車出入動線.JPG

救災活動空間規劃示意圖

救災動線.JPG  

 (六)景觀平面配置

 ()設計概念

 屋頂花園- 休憩的角落

 利用木平台空間引導使用者進入屋頂花園,並設置座椅,提供停留休憩空間,周圍設置矮牆花台,除了可作為安全性阻隔,花台內種植複層植栽,利用灌木、地被之搭配營造視覺之層次及色彩變化之享受。

 ()植栽計畫

 

植栽配置選擇適合住宅空間環境特色之植栽,配合植物的生態與機能,發揮其景觀生態之潛力,表現出各空間風格與環境機能之特色,使植栽計劃得以提昇,進而創造出符合設計規劃之環境與人性空間,並種植大量耐陰性植栽及複層綠化植物,透過原生植物誘鳥誘蝶植物及多層次雜生混種以提高生物多樣性,結合開花性的灌木,增添空間色彩之豐富性,以簡約之植栽設計以達綠化量指標。在喬木選擇上,透過楓香的植栽特性凸顯住宅庭園的四季色彩變換,更添增典雅空間裡的民居情懷。灌木的利用使單一視覺的綠地空間賦予層次感

 

景觀平面配置圖

景觀示意1.JPG  

 

 

肆、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負擔:

 

一、實施方式

本案全案採重建方式辦理,並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

二、有關費用分擔

辦理本案都市更新事業之相關費用及分擔方式分述如下:

(一)經費項目

辦理都市更新費用經費項目,分為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稅捐、管理費用、容積移轉費用等。

1-1.工程費用-重建費用

(1) 拆除費用:拆除、騰空地上物所需之工程費。

(2) 新建工程

 (3) 其他必要費用

1-2.工程費用-公共設施費用(協助公共設施開闢)

(1) 公共設施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費用

(2) 公共設施工程開闢費用

(3) 公共設施捐贈土地成本

2.權利變換費用

3.貸款利息:實施者為實施更新事業所需辦理融資或自有資金之成本。

4.稅捐(含印花稅及營業稅)

5.管理費用

(二)費用分擔方式

本案有關費用均由實施者先行支付後,再由權利變換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權利價值比例共同負擔,並以權利變換後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折價抵付。

伍、拆遷安置計畫:

 一、地上物拆遷計畫

(一)拆遷安置計畫之法令依據

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辦理。

(二)拆遷方式及面積

本案地上物之拆除擬由實施者統一代為拆除,其拆除費用依規定於拆遷補償費內扣回,其計算方式合法建築物拆除面積依謄本面積為準,其他土地改良物(合法建築物增建部份依)實測面積為準,面積合計為3,031.647㎡。

(三)拆遷工程費用

地上物拆除所需之工程費用共計1,470,851元。

(四)預計拆遷時程

1.拆遷公告及通知

2.公告拆遷日

3.地上物拆除  

 二、合法建築物之補償與安置

本案更新期間擬採所有權人自行異地安置,更新後以原地安置為原則。

(一)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

1.合法建築物之認定:以辦理建物保存登記完竣者為原則,本案已登記之建號共22筆(戶),謄本登記面積2,751.65

2.拆遷補償費之計算方式:本案拆遷補償計算方式係比照「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計算,以謄本登記面積乘以重建單價計算並發給每戶人口搬遷費5萬元,拆除費用依規定於拆遷補償費內扣回。

3.發放對象:謄本登記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原則。

4.預計發放時程及發放方式: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變換實施辦法第19及第20條規定,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十五日內發給完畢,逾期未領者依法辦理提存。

5.預計發放拆遷補償金額:依前開規定及原則計算後,本案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費扣除拆除費用後,合計為50,834,798元,詳表14-1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費用明細表。

(二)拆遷安置費

1.合法建築物之認定: 以辦理建物保存登記完竣者為原則,本案已登記之建號共22筆(戶),謄本登記面積2,751.65㎡。

2.拆遷安置費之計算方式:本案拆遷安置計算單價係以基地附近租金行情計算,除233及318建號獨棟建物,每戶每月安置費為67,500元外,其餘公寓建物,每戶每月安置費為35,000元。

3.發放對象:謄本登記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原則。

4.預計發放時程及發放方式:本案開工後至產權登記完成期間,以每月發放之方式補貼其租金,目前預計發放期間為36個月。

5.預計發放拆遷安置金額:依前開原則計算後,本案每月合法建築物拆遷安置費為835,000元,發放36個月合計費用為30,060,000元,詳表14-2合法建築物拆遷安置費用明細表。

三、其他土地改良物之補償

本更新單元範圍內其他土地改良物屬合法建築物增建(頂樓加蓋)。合法建築物增建(頂樓加蓋)部份,其補償計算方式係比照「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計算,依實測面積乘以合法建築物重建價格百分之七十計算,其拆遷處理費合計為3,261,378元,詳表14-3其他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費用明細表。

公展版14-1公展版14-2

陸、財務計畫:

 成本說明

(一)土地成本

本計畫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土地面積為1,268㎡,土地使用分區分為第三種住宅區,依據估價師提供之數據,本計畫更新單元內第三種住宅區之土地成本每坪約為250~330萬之間,本案以290萬預估,計算本案土地成本約為1,268*0.3025*2,900,000=1,112,353,000元。

(二)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本都市更新事業其更新成本不含用地成本,依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辦理都市更新所需費用包含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稅捐、管理費用等項目。本案共同負擔總額約為819,304,530元,詳表15-1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項目總表及以下說明。

公展版15-2  

 、法令諮詢:

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常見問答』。 
或洽詢法令諮詢專線:02-23215696 分機 3030 或 2645

 捌、聯絡方式:

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劉玉霜小姐
聯絡電話: 02-2231-7766 分機64
聯絡信箱: lev6131@ao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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