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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新字第099313196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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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函(共三頁)

壹、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更新單元位置座落於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以南、塔城街以東、延平北路一段以西及延平北路一段66巷以北所圍街廓之西側;更新單元範圍擬包含大同區玉泉段二小段243地號等36筆土地,面積共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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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位置示意圖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都市更新事業實施範圍座落於臺北市政府93830日【府都新字第09318344200號】公告之「配合捷運系統松山線工程變更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及聯合開發區()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包括臺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二小段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1-1252252-1253253-1254254-1255256256-2256-3257258259259-1260260-1261261-2262262-1263263-1263-3263-4363-1363-17地號等36筆土地,面積合計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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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地籍套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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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地形套繪圖

三、實施者、規劃單位介紹
(一)申 請 人:陳輝雄、張寶玉。
(二)預定實施者: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築規劃:黃翔龍建築師事務所。
(四)都更規劃: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四、案件申辦進度
(一) 99年11月25日:更新事業概要核准。
公文文號:
府都新字第09931319600號

(二) 103年02月06日: 申請幹事審查。

 

貳、獎勵容積申請

一、法令依據

(一)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本案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4 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 條等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二、申請獎勵容積 

擬申請都市更新獎勵、公用停車空間容積獎勵及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共計法定容積27.56%;獎勵值約6,083.21㎡,實際容積獎勵額度應以未來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參、建築規劃設計 

一、設計目標及構想

1.配合市府推動都市更新遠景,暨促進本基地之發展,加速開發,以符合土地經濟合理之有效利用,發揮原都市計畫定位之應有的都市機能。

2.配合周邊整體計畫,與區內各項設施之營運相輔相成,促進南港經貿園區週邊區域繁榮,均衡都市發展。

3.加強綠地及退縮人行空間留設,暨落實植栽計畫,創造綠美化的都市環境。

4.社區景觀設施之留設與規劃,提昇居住生活的環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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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配置圖

 二、建築物量體、造型、色彩 、座落方向

基地建築物量體之配置,配合基地方整特性及周圍道路現況來進行整體規劃:量體設計以方型交錯配置,避免單調設計;建築物造型分底層、中高層及頂層三部份規劃,立面則以線腳表現分割,使立面不單調;本案建築物色彩採用溫暖色系,達到視覺舒緩性;座落方向採坐北朝南配置,四周留設空地,創造活潑街道景觀。

正向立面.jpg  右向立面.jpg  左向立面.jpg    
立面圖

  三、人車動線設計原則

       基地人、車動線系統之配置,配合基地方整特性及周圍道路現況來進行整體規劃,本案並遵守人車系統分離之出入口及動線分開設置規劃原 
          則,以達到最精簡且順暢的車行系統、最自由且安全的人行動線,以及最輕微的環境衝擊等目標。

(一)車行動線系統

因本更新單元基地較為長方形,車行動線之出入口以雙車道為原則,求最精簡且順暢的動線系統,且可避免干擾基地周邊人行空間之連續性及安全性。A棟車道出入口規劃汽機車分道,並配合基地特性及周邊巷道之交通條件,以交通衝擊最小為原則。


(二)人行動線系統

考量基地內開放空間與周邊人行空間之連結,將人行與車行之出入口及動線分開設置,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人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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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人車配置配置圖

四、景觀植栽初步構想

 (一)退縮六米步道,提供舒適綠蔭之購物散步空間,讓民眾享受休閒的氛圍。

(二)於基地東南側提供休憩平台,運用多
層次植栽,創造多元化視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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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計劃圖

五、防災與逃生避難計畫

依九十三年十月七日台內營字第0930086386號函修正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 塔城街概要991012(第二次補正版)_Page_40.jpg  

 

消防車輛救災動線圖

肆、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分攤

一、實施方式   
本更新單元未來擬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都市更新事業。

二、有關費用分攤   
本更新單元擬委託「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預定實施者,相關費用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作業相關規範彙編-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
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標準」之提列項目編列。


伍、拆遷安置計畫

一、合法建築物之補償與安置
關於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費暫依98630日修正之『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築及農作改良物拆遷補償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以下簡稱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之重建單價計算。 

二、其他土地改良物之補償與安置
本案更新期間擬採所有權人自行異地安置,更新後依權利變換選屋分配結果採原地安置。於更新期間預定實施者將發放拆遷安置費,拆遷安置費提列以「財團法人不動產資訊中心」之臺北市住宅租賃行情為標準,但自93年第4季後財團法人不動產資訊中心未再更新臺北市住宅租賃行情,爰此概要階段暫以附近租金行情調查及「崔媽媽基金會」所統計之「2010年度各(行政區)各季租金統計」為拆遷安置費用提列標準,每坪約740元(已考慮店面租金)。預計發放時程為地上物騰空至交屋止,預計四年。總計安置費為7,521.99×0.3025×740×48=80,822,278元。費用提列至共同負擔。

陸、財務計畫

都市更新事業實施總成本4,294,794,737元,若將土地成本3,100,383,000元納入,總成本合計7,395,177,737元。以上費用未來依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結果為準。

 

柒、實施進度

本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預計民國999月核准;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預計民國1006月報核;審議至公告預計民國1015月;其後之工程施工預計從民國1019月至民國1052月,施工期約42個月;後續還有使用執照申請、送水送電及產權登記等等流程;預計至民國1059月完成都市更新成果備查,總計時程約73個月。

捌、公聽會會議紀錄

事業概要案-公聽會記錄回應綜理表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9年5月29日10時至12時
開會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287號(甲天下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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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法令諮詢

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園地』。
http://www.uro.taipei.gov.tw/


拾、聯絡方式

 一、實施者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2)7707-6288

二、規劃單位
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林韻茹小姐
聯絡電話: (02)2231-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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