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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都新字第099308679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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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函(共三頁) 

壹、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案更新單元範圍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第二款劃定,包括: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以東、復興南路二段337巷6弄以西、復興南路二段337巷以南、復興南路二段337巷6弄以北所圍街廓之北側基地500公尺內有多所學校設施及多處公園綠地,有台北教育大學、國北教大實小、龍門國中、台灣大學等基礎教育設施;公園有和平公園、敦親公園、瑞安公園、龍生公園等綠地設施。在生活設施方面,附近有臺北市立圖書館道藩分館、便利商店,生活設施相當完備。在交通方面,有捷運科技大樓站,主要道路有復興南路與和平東路對外聯絡,交通極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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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位置示意圖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案更新單元位置座落於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復興南路二段337巷交叉口,屬臺北市政府於民國98年11月3日府都新字第09831345000號公告「劃定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591-1地號等4筆土地為更新單元」範圍內;本更新單元位於40M計畫道路復興南路二段、6M計畫道路復興南路二段337巷、8M計畫道路復興南路二段337巷6弄所圍街廓之北側;更新單元範圍擬包含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591-1地號等4筆土地,面積共2262.0㎡。(地號591-1第三種住宅區,面積20.0㎡,納入更新單元面積18.0㎡,未來依建築線或俟地籍分割測量後面積為準)。

        本更新單元內計76筆已登記之合法建築物,皆屬私有,主要為4層加強磚造建物,屋齡老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為6,1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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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地籍套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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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單元地形套繪圖

三、實施者、規劃單位介紹
(一)申 請 人:吳淑貞小姐。
(二)預定實施者:合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築規劃:黃翔龍建築師事務所。
(四)都更規劃: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四、案件申辦進度
更新事業概要已於99.12.31核准。
公文文號:府都新字第09930867900號

    

 

貳、獎勵容積申請

一、法令依據

(一)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本案擬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4 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 條等規定申請容積獎勵。


 
二、申請獎勵容積 

擬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2548.18㎡ (38.43%),實際容積獎勵額度應以未來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準。 

 

參、建築規劃設計 

一、設計目標及構想
本案於地面層留設大面積之開放空間及綠化空地,增加綠地及居民之休閒設施,並強調基地周邊人行空間環境,以提升整體之居住水準。

二、建築物量體、造型、色彩 、座落方向
基地建築物量體之配置,配合基地方整特性及周圍道路現況來進行整體規劃:量體設計以方型配置
設計貳棟建築物,避免單調量體設計;建築物造型分為底層部、中高層部及頂層部三部份規劃,立面則以線腳表現分割,使立面不單調;本案建築物色彩採用溫暖色系,達到視覺舒緩性;座落方向採坐北朝南配置,四周留設空地,創造活潑街道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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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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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向立面圖 

 

三、人車動線設計原則

基地人、車動線系統之配置,配合基地方整特性及周圍道路現況來進行整體規劃,本案並遵守人車系統分離之出入口及動線分開設置規劃原則,以達到最精簡且順暢的車行系統、最自由且安全的人行動線,以及最輕微的環境衝擊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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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人車配置配置圖


四、防災與逃生避難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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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車輛救災動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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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動線圖

  

肆、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分攤

一、實施方式
本案係由更新單元內之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發起,未來擬採「重建」方式處理,
並委託合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並於原址重
建集合住宅、相關公共設施等。並預定由合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案後續
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者。

二、有關費用分擔
本事業計畫擬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未來實施者所投入之共同負擔費用,將
由更新單元內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計算其負擔比例,以現金
給付或以其所持有之土地或建築物折價抵付與實施者。

  

伍、拆遷安置計畫

一、合法建築物之補償與安置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6 條規定,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應補償
其價值或建築物之殘餘價值,其補償金額由實施者查定之,代為拆除費用在補償
金額內扣回。
 

二、其他土地改良物之補償與安置
依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4 條規定,本案未來事業計畫階段若協助舊違章建
築戶處理以現金補償方案,應優於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對合法建物及農作改良物
拆遷補償暨違章建築物處理有關規定之標準。然本案之舊違章建築戶處理方案,
可採現金補償、現地安置、異地安置等處理方式,後續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載
之協議結果為準。

 

 

陸、財務計畫

一、土地成本
本計畫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土地面積總計為2,262.0 ㎡(約684.26 坪),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之一種住宅區及第三種住宅區,依據目前市場狀
況,初步推估本計畫更新單元內土地每坪約為2,000,000 元,因此,
土地價值(土地成本)為1,368,520,000 元。

二、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本都市更新事業未來如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其更新成本不含用地成
本,依都市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可分成工程費用、權利變
換費用、貸款利息及管理費用等項目。本案共同負擔總額為1,315,510,706 元。

 

 

柒、實施進度

本更新案由事業概要擬定至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公告實施至更新事業成果備查歷時約56 個月。

  

 捌、公聽會會議紀錄

事業概要案-公聽會記錄回應綜理表 

開會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五) 下午2點整
開會地點: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國立台灣大學工學院應用力學研究所(400會議室)

 

20101130101713422_Page_14 公聽會服務綜理表.jpg  

玖、法令諮詢

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園地』。
http://www.uro.taipei.gov.tw/


拾、聯絡方式

一、實施者 
合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2)-2747-0311

二、規劃單位

翔宇國際開發顧問有限公司
林韻茹小姐
聯絡電話: (02)2231-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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