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簽了不同建商的同意書

是兩張都有效嗎?


  依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所以理論上會以要點為基準處理,又同意書有分成兩張分別為事業概要同意書、事業計畫同意書。以下這兩項同意書分別討論

  • 事業概要同意書:

依照"市府受理都市更新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第一條第一款規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同意書有重複出具情形時,如後案扣除重複部分後達法定同意比例者,亦受理之。

若所有權人簽署了兩張同意書,則依先送件的建商為更新單元基準,後送件的建商同意比例若達門檻則可調整範圍。

  • 事業計畫同意書

依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第一條第二款,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同意書有重複出具情形時,如前已受理之申請案已達法定同意比例,後案不受理並駁回之。若

所有權人簽署了兩張事業計畫同意書時,則以先送件且達同意比例的建商為準。後送件的建商則予以駁回且不具效力。

 

  雖然法律上沒有規定地主重複出具同意書,不過在簽同意書的同時若共同簽訂合建契約,也許會有違約的責任,總之地主簽下每一個名字務必非常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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