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簽了不同建商的同意書
是兩張都有效嗎?
依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所以理論上會以要點為基準處理,又同意書有分成兩張分別為事業概要同意書、事業計畫同意書。以下這兩項同意書分別討論
- 事業概要同意書:
依照"市府受理都市更新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第一條第一款規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同意書有重複出具情形時,如後案扣除重複部分後達法定同意比例者,亦受理之。
若所有權人簽署了兩張同意書,則依先送件的建商為更新單元基準,後送件的建商同意比例若達門檻則可調整範圍。
- 事業計畫同意書
依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第一條第二款,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同意書有重複出具情形時,如前已受理之申請案已達法定同意比例,後案不受理並駁回之。若
所有權人簽署了兩張事業計畫同意書時,則以先送件且達同意比例的建商為準。後送件的建商則予以駁回且不具效力。
雖然法律上沒有規定地主重複出具同意書,不過在簽同意書的同時若共同簽訂合建契約,也許會有違約的責任,總之地主簽下每一個名字務必非常小心。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