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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後自己分不到房子該怎麼辦?
如果自己都更後卻分不到房子則會有多種可能,以探討最常見的兩點
- 本身都市更新前權利持分較小:
如果是本身為畸零地,坪數持分較少,又或者是只有建物所有權等問題,則比較難解決,因為持分小本來也代表,你往後分回的比例較少,但這也不代表你只能同意,這樣的地主應該先決定自己想要甚麼,若想要有更新後的房子,則可以更建商協調,往後給與剩下的差額價金,若不想要補龐大的差額價金,則可以像建商拿補償金。當然也可以選擇不要參與都市更新。
- 都市更新後物件設計的排除:
都市更新條令有明定都市更新單元物件的最小面積,但建商有可能會設計坪數較大的豪華物件,以取較好的賣相與商機,若以權利變換後的比例來看,地主很有可能要繳交過高的差額價金才可以取得更新後的物件,但都市更新理論上是希望地主可以更新後取得房屋,若建商有故意做這種排他的設計,則可以向主官機關(都市更新處)陳情,若委員會認為設計不妥,則會要求建商重新設計,還給地主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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